关于我院全面停止门诊输液的通知
尊敬的患者:
根据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通知》(苏卫医改【2015】23号)文件精神:加大门诊、急诊抗菌药物静脉使用管理力度,采取有效措施,降低使用比例和使用量,逐步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。全省二级以上医院(除儿童医院)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;到2016年底前,全省二级以上医院(除儿童医院)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。
现根据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《关于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的通知》(苏卫计医政便函【2016】111号)文件精神,我院从2017年1月1日起,全面停止门诊静脉输液(儿科除外)。
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,特此通知。
苏州工业园区星湖医院
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